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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一房开和物业因这个“香饽饽”,竟然争起来......

直通百姓 2022-03-30

毕节一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

业主们每次回家

停车就是一件头疼的事儿

原本在小区前面有一块空地

可以供业主们停放一部分车辆

但是  现在这块空地上

业主们也不能长时间停车了

停车难的问题就更加突出



七星关区学院路加油站旁的新宇大厦,只有一个单元楼,住了88户人家,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只有15个车位,业主们平时都是在单元楼门口的路面上或者其他地方停车,单元楼门口的位置大约能停20多辆车,在这里停车的业主们同样要交给物管公司相应的停车管理费。



正鑫物业   聂祥顺:

他有一部分停车位,但有一些是卖给别人的,是人家的私人车位,其他人也不能停。

记者:像停在这里的车,你们还需要管理吗?

正鑫物业 聂祥顺 :要,我们就是收一点卫生费。


近段时间,物管公司发现,在原本可以停车的单元楼门口,两边的消防通道处都增加了停车栏杆,来往车辆必须要经过岗亭工作人员的同意后才能驶入。同时,房开商也在小区楼下贴出了声明,声明上面写着:新宇房开公司院坝内的临时停车,所有车辆一律平等,由于长期停车属违法行为,所以院坝内禁止长期停车。



物管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份声明的意思就是车辆只能在这里停留几个小时就必须开走,这样一来,小区的业主们根本没法正常使用停车位。



正鑫物业  聂祥顺:

现在他就把那一片拦住之后,那里就成了他的私人地盘,只有来吃饭的车子可以停,业主就不能停。


物管公司表示,作为小区的物管,出于对小区业主们利益的考虑,他们还是觉得应该由物管公司来统一管理单元楼门口的车辆停放,才更合适一些。



 正鑫物业  聂祥顺:

我们的想法是先来和他沟通,说这个地方,你的商铺也可以使用,业主也可以停,但他说不行,他必须要安一个道闸,业主就不能进出。

正鑫物业副总  聂杨俊 :

这一块就会给小区业主带来停车不方便,或者说任何安全隐患都会发生,你看消防通道这边,他又是堵塞的,如果说出现了一些安全隐患,谁来考虑这一块人生安全。


 针对物管公司反映的情况,帮忙小组找到了新宇房开公司负责人王新合,这位王总告诉我们,他们确实安装了停车栏杆,约束来往车辆,是因为之前他将此处的停车管理权交给物业公司,可长期以来,这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他多次跟物管公司打招呼,都没有效果,无奈之下,他才决定收回此处管理权,由房开公司自行管理。




新宇房开负责人  王新合:

长期乱停乱放,包括我这边的消防通道,现在你们去看全部都是堵住的,没有人管,物业公司从来不管,只知道收钱,去年四五月份的时候,我就和他签了一份这个院坝的协议。


 对于乱停乱放的情况,物管公司表示,确实出现过这样的现象,他们已经努力整治过,但是业主多、车位少,这种情况无法避免。同时,对于门口院坝的这一片区域,物管公司指出,这块土地并不属于房开商所有,更不能由房开商来收取停车管理费。



 正鑫物业副总  聂杨俊 :

像上个星期他说的,这一块产权是属于他房开商自己的,如果在7.5米以内是消防通道,其他的产权都是他购买了这块土地,这块产权就是他自己的。

正鑫物业  聂祥顺 :

也不属于他的,也不属于公摊,是一个大家可以共用的地方。现在我们物业公司只能起一个协调作用,尽量协调业主和房开和平把这个事情解决了。


采访过程中,帮忙小组了解到,针对房开收回小区门前停车院坝的这件事,物管公司与房开公司还签订了一份协议,在这份协议中,写明了物管公司将场地使用权无条件交还给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



既然物管公司已经答应归还场地,为何现在物管公司又提出还是希望由自己来管理呢?物管公司告诉帮忙小组记者,新宇房开收回这块地之后,要重新加修消防通道栏杆,并且增收停车管理费,为此,业主们提出拒缴物业费。针对签退还协议一事,物管公司称,在他们公司入驻小区时,就提到过场地管理问题。


正鑫物业副总  聂杨俊:

当时翟总跟他沟通,这一块如果是你的,如果业主出来说这一块是公用面积,你要给人家一个说法,他说不用说法,这一块是我的就是我的。

记者:

那为什么要签这个归还协议呢?

正鑫物业副总 聂杨俊:

他要求签的,他打过来签的。

记者:

他要求签你们就签了?

正鑫物业副总  聂杨俊:

这是翟总当时这边和他沟通了以后,和他签的。



针对物管公司的说法,新宇房开公司负责人王新合解释说,加收停车费是肯定的,不可能按照之前的收费标准,也就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来收费,这一块是没有商量的。


新宇房开负责人  王新合 :

我要打桩,腾出消防通道出来,剩下的就是外面一部分,停车就更有限,就是刚才说的一二十个车,我要派物管人员进入,我们算三个人,三最便宜的2000块钱,就是6000块钱,那么按照停二十个车,按照他们收的120块钱一个月,一个月我只能收到2400。


针对这块土地的所属权问题,王新合说,他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这块地到底属于谁,他有自己的想法。对于物管公司提出的一楼停车问题,还是由物管公司来管理,王新合答复没得商量。



新宇房开负责人 王新合:

大概12米5,从这个房檐角到那个坎那里,退出人行道过来,剩12米5的宽度,那边也是12米5。不动产证上的公摊部分,这个院坝没有加入到公摊里面去,它是独立的一个地方,是我新宇房开公司的土地。

正鑫物业副总  聂杨俊:

一个小区还是由物业公司来管理,让小区更和谐。

记者 :

他们还是希望自己管理的话,这个事还有的商量不?

新宇房开负责人  王新合:

没得商量。


为了解清楚新宇大厦门口的这块土地到底归谁所有,帮忙小组找到了七星关区规划局工程股股长唐磊,唐股长解释,新宇房开在2013年得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明确写明地类用途是住宅兼容商业。



七星关区规划局工程股股长  唐磊:

现在的不动产权证其实是分为两块,第一是房屋的面积,上面体现房屋的面积,第二个就是体现土地的面积,也就是说它这一块地,每一户要摊多少土地,上面都要标注的非常清楚,根据这么一个情况,所谓房屋退让的范围内,它都属于全体业主的,包括住宅和商业。

记者:

就是不管他们退让是多少米,不管他们说的是多少米的宽度,这一块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七星关区规划局工程股股长 唐磊: 


 针对七星关区规划局的答复,帮忙小组又再次联系新宇房开负责人王新合,他表示并不认同。



新宇房开负责人  王新合 :

打个比方,如果是业主的,你政府喊我们退让这部分,如果说是业主的,如果你以后要扩路,很麻烦?这是不可能的事。从来没有谁告诉我们这是业主的部分。


 针对新宇大厦门口的停车问题,帮忙小组咨询了本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方宏伟。方律师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本芳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宏伟:

涉事车位所在位置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小区业主可以在该车位上停放车辆,关于停车位的管理以及费用的收取,既然车位所在区域属于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原则上应当由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和收费,或者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单位进行管理和收费。现在涉事小区虽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小区业主已经向物管公司支付了物业管理服务费,如果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上约定该物业服务单位负有管理停车位及收取停车费义务的,可以由该物业服务单位代为管理、收取停车费。


编辑:冷丽娟   责编:秦恒

记者:一端 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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